利润决策

1.什么是利润决策

利润决策是利润预测的继续。其目的是对预测的利润指标进行全面地审查和评价,以判定企业预测的利润指标是否先进可靠,对预测的利润指标和实现利润的措施做必要调整和补充,最后定出企业的目标利润和实现目标利润的措施方案,为编制企业预计的损益表提供可靠的依据。

实现目标利润措施方案的决策,在进行利润预测的过程中,已经拟定了各项增产节约措施,在决策过程中,企业的决策层在分析原定措施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提出实现目标利润的方案。

利润决策的程序: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审定决策目标和可行性方案→目标利润的实施和反馈。

2.目标利润的决策方法

(1)比较决策法。比较决策法,就是在初步预测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计算出几种主要的利润率指标,将这些利润率与同行业的中位水平或平均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判明企业利润总额指标的先进程度,再按此做出目标利润决策。

(2)综合平衡决策法。综合平衡决策法,就是根据企业营业收人、营业成本和利润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决策的一种决策方法。在实行目标管理的条件下,企业的营业利润、营业收人和营业成本均有预计数额,财务部门应会同供、产、销各部门共同研究企业的营业收人和营业成本能否保证预计利润的实现,如果发现三者之间不平衡,就应采取新的措施,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挖掘增产增销、降低成本的潜力。如无潜力可挖,则应适当调低原预计的目标利润,以求切实可行。

3.利润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利润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主要在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得现金股利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投票股利却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应筹划好发放多少现金股、留利决策。一般情况下,股东往往为了避税,而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在某些西方国家规定,当企业留利超过一定比例时也须纳税。目前我们国家尚无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