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规律

1.供求规律的概述

供求规律是指商品的供求关系与价格变动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必然性,它是商品经济的规律,包括以下内容:

(l)供求变动引起价格变动。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这种供不应求会引起价格上涨的趋势,可以在供应量不变,而需求量增加的情况下发生;也可以在需求量不变,而供应量减少的情况下发生;还可以在供应量增长赶不上需求量的增长的情况下发生。商品供过于求,价格就要下降。供过于求引起价格下降,可以在需求量不变、而供应量增加的情况下发生;也可以在需求量增长赶不上供应量增长的情况下发生。

(2)价格变动引起供求的变动。其他因素不变,市场需求量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即价格上涨,需求减少;价格下跌,需求增加。同理,市场供给与价格成同方向变动,即价格上涨,供给增加;价格下跌,供给减少。价格的涨落会调节供求,使之趋于平衡。

2.供求规律的四种关系

当供求规律较完全发挥作用时,所有的价格差都是平行式的,当供求规律较不完全发挥作用时,所有的价格差都是剪刀式的(即马太效应)。阐述供求规律中的四种关系虽然对论证价格差规律没有帮助,但是对分析价格差的演变却至关重要。真正的供求平衡是指这四种关系都平衡,供求规律的调节作用只有在这四种关系不太失衡时才能发挥出来,否则其作用递减,以至无效。

(一)供求竞争关系。该关系是指供求双方竞争力度关系。由于供求规律调节作用的原动力是来自竞争,所以该规律发挥作用的大前提是竞争力均衡——即卖买双方的竞争程度相等。如果卖方10人而买方11人,则双方竞争力不相等。古董的卖方几乎没竞争力,买方的竞争力则很大;粮食是卖方的竞争力很大,买方(粮站)由于数量太少,竞争力很小。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供求竞争关系也是非常失衡的,而垄断就是典型的供求竞争关系严重失衡。谈论竞争程度时应指明是卖方还是买方,再不能像经典理论那样含糊不清,笼统而谈。

(二)供求数量关系。该关系是指供给量与需求量之间的关系,这是我们通常认识到的一种关系。如果供给量与需求量严重失衡,供求规律的作用剧减以至无效。如古董价格的波动就不能用供求规律说明;粮食严重欠缺时其价格的波动也将不服从供求规律的描述。

(三)供求反应关系。该关系是指供求双方对市场(主要是价格)的反应关系,如果一方反应特敏感,而一方反应特迟钝,则供求规律的作用剧减以至无效。通常,买方对消费稳定性较强(弹性小)和价格低廉的商品的反应迟钝,卖方对转产难和改变生产规模难的商品的反应迟钝。在我国,粮食产消双方的反应速度严重失衡,农民对市场反应太慢,而求方对市场的反应又太快,所以农民反应不过来,就只好以不变应万变。再如针、钮扣、公交、低价药品的价格变动便很难改变需求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供求反应关系失衡对经济的影响更大,它直接摧毁已有经济学的根基。大凡生存必须品的价格,如水、盐、粮、房、能,如较多让供求规律调节(即任由市场处理),很容易引起天下大乱。

(四)供求时间关系。该关系是指供求双方在时间上的关系。考察这种关系主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生产”这种大循环角度进行。供求时间均衡是指供与求(或消)在时间上同步,如果不同步,卖时没人消,消时没人卖,供求规律的作用剧减甚至无效。对这种关系的颇析较杂复,粮食属于“供间求均”型关系。粮食供应集中在6、8、11三个月,而消费方则是长年均匀消费,这样农民卖粮时总是缺少而需求的原动力——消费,从而总是表现出供过于求。这样即使粮食在总量供给不足,但是只要不是特别供给不足,粮农面对的总是供过于求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