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产业链

1.什么是主体产业链

主体产业链是指某类产品服务从形成到消费全过程中该行业自身的运行链条,其逻辑关系突出表现为各个环节按照生产流程依次连接。对于大多数物质产品生产来说,其产业链一般表现为“产品研发——产品制作——产品销售”顺序衔接、环环相扣的结构;而对于精神产品生产来说,其产业链一般表现为“内容策划设计——内容与载体的结合——推向市场实现价值”与物质产品生产类似的链状结构;不难发现,虽然它们的具体环节不尽相同,但本质上却是一致的,他们是按照产品生产程序构成的“上游——中游——下游”依次相接的运行链条。

2.主体产业链的意义

主体产业链完整与否是产业能否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如果主体产业链环节缺失、链条断裂,该产业就无法正常运行,上一环节的缺失使下一环节产业部门的生产无法启动,下一环节的缺失使上一环节产业部门的生产得不到承接,上下两端环节的缺失更使中间环节产业部门根本无法存在。而且,产业要兴旺就不能只要求主体产业链完整,还要求各个环节对应均衡、连接顺畅。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主体产业链不完整、不均衡给产业发展带来的危害:研发成果待嫁深闺不能转化为产品,产品积压仓库不能转化为商品,厂家得不到新研发的成果投入生产,市场上缺少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新商品,如此等等。

3.文化产业的主体产业链

近年来,我国加工业迅速发展,已成为“世界工厂”,但走向世界的大量产品只是“中国制造” 而非“中国创造”,赚取的只是几个“辛苦钱”,原因就是没有强化自主研发能力,主体产业链不那么完整、均衡。文化产业也是如此: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各地纷纷引进光盘生产线,由于上游环节不能提供足够的内容,导致工厂设备大量闲置与商店音像制品少而陈旧并存的状况。又如,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主要从事舞台剧目排演的文艺团体独自支撑着文艺演出业,剧本创作、剧目生产、演出营销全部由自己承担,呈现出两头弱中间强的不均衡运行状态,使演出市场的发展受到束缚。近年来,北京大力发展专门从事演出经营的经纪机构,截至2005年11月登记注册的演出经纪机构已达248家。北京能够成为全国最繁荣的演出市场,成为全国和世界优秀艺术团体、著名艺术家、经典剧目的荟萃之地,应当说演出经纪机构的作用功不可没。

为此,我们在研究、规划文化产业发展时,必须 “瞻前顾后”,从主体产业链的完整与均衡出发,考虑产业部门上下、前后是否对应衔接。需要指出的是,强调主体产业链完整与均衡,并不是指某类产品或服务一定要在当地构建起完整、均衡的产业链条来,那不过是放大了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经济全球化和生产方式现代化的条件下,主体产业链的完整与均衡可以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实现,如在国内不同省、市间实现,或者在不同的国家、地区间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