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个人业主制[1]
个人业主制指的是资本主义的个人业主制,又称为古典企业制度。它是企业制度最早出现的形式,通常为业主自己经营。个人业主制企业的主要关系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在个人业主制企业中,直接使用资源的产权是自然人,自然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合一的,企业资产归出资人所有和控制,出资人要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出资人既是所有者主体,也是经营管理主体。业主制是一种产权单一所有的集权的产权结构,业主拥有全部的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监督管理权、剩余索取权,业主与雇员之问是一种雇佣劳动关系。在这种产权结构中,最终产出不是由团队的全体成员共享,而是其他成员(雇工)得到一个固定工资,而雇主得到扣除工资后的剩余,即雇主是资产所有者和监控者,并拥有剩余索取权。因此,个人业主型企业的企业主(出资人)自然地拥有企业,并独占企业的剩余价值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