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1]
2.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的特点[1]
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的优点在于:
(1)社会保障的各项收支状况都得到了比较全面地反映;
(2)政府在全面协调[[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其负担低于政府公共预算制度,高于基金预算制度。就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而言,这个制度模式介于基金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之间。
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的缺点在于:社会保障收支的不同项目被放人不同的财政账户,社会保障收支的总量指标难以准确、及时掌握。芬兰、爱尔兰、西班牙、瑞典、法国、比利时等国家采用这种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前面分析的瑞典就是采用的这种模式,它只有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是纳人中央政府的公共预算的;芬兰也采用这种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模式,社会保险基金只有一部分是由公共部门管理的,儿童福利、军人养老金以及2/3的失业救济由国家公共预算拨款,而国家退休基金属预算外资金,主要来自基金本身的收入或贷款,大约占中央政府总支出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