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各种交易单据的商业汇票。跟单汇票有使用于跟单信用证项下的交易,也有使用于跟单托收项下的交易。跟单信用证一般规定:受益人开出的汇票须随附商业发票、提货单、保险单、装箱单等单据,在汇票与单据所载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倘是即期信用证,即由开证银行偿付票款给议付银行;倘是银行承兑信用证,则由开证银行承兑后将汇票交给议付银行的代理行。汇票一经承兑,就与单据脱离,成为独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人承担票据责任。
跟单托收项下所附的交易单据有两种交单方式:
(1)付款交单。代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将汇票及附属单据交进口商凭以提货。
(2)承兑交单。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将附属单据交进口商,已承兑的汇票留待到期时向进口商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