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计价概述
2.资产计价的种类[1]
一、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计价
现行会计制度要求报表中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外的其他所有资产都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
这就意味着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有的资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那么报表中的资产总计表示什么呢?是历史成本,还是可变现净值,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关心的是这样的数据对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究竟有什么价值?是否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常见指标是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次数等。
在计算存货周转率指标时,其分母通常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年初和年末的存货计算确定的。但是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前,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是按历史成本计价的。实施新会计制度后,对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因此报表中的存货是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反映的,如果按报表中的存货计算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次数,则其计算结果必然比新会计制度实施以前的营运能力指标要好得多。例如A公司年初和年末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300万元和500万元,跌价准备分别为50万元和7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700万元。在新会计制度下,年平均存货为340万元,存货周转率为5次;而按原会计制度填列报表时,年平均存货为400万元,存货周转率为4.25次。因此某种意义上说,存货跌价准备提得越多,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就越好,这实际上也就误导了我们的报表使用者。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使得会计报表能够真正提供有效的信息,笔者建议将八大减值准备置于资产总计的下面,单独设置专栏进行反映。这样既可以提供全部资产的历史成本指标,也可以在报表中反映各类资产的跌价情况,这对于评价企业资产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不论同类非货币性交易还是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都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人账价值,不确认收益。笔者认为,这样虽然较容易取得换人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信息,还有效地限制了关联方交易的虚假利润。但却掩盖了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的本质,使得应该体现的盈利过程没有在账面上进行反映,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我们知道,同类非货币性交易换人资产和换出资产的持有目的是一样的,改变的只是持有资产的具体存在形式,如库存材料与库存材料的交换、库存商品与库存商品的交换,因此从本质上看,不属于真正的交易,其盈利过程没有完成,换人资产的成本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是合理的;而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实质上是企业售出非货币性资产和按市场交易价格购人非货币性资产两次交易一次完成的,交易过程已经完成,盈利已经实现,其本质上与货币性交易是相同的。我们反对通过一定的会计处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但也反对隐瞒利润。
例如甲公司用其拥有的某项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所拥有的某项固定资产进行置换,依据新准则,甲公司以换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换人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乙公司也以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但实际上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是两个不同的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若以修订后的准则可理解为甲公司最终换人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是从证券市场上获取的。那这是什么价值?是历史成本,还是公允价值?若会计报表中存在这样的会计信息,对于报表的使用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陷阱。
因此这种处理方法实际上是会计改革的一种倒退。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是越来越多地采纳公允价值的概念。而我国却由于上市公司假账丑闻接连披露而不再采用公允价值概念,这种做法,无异于因噎废食。我们承认近几年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案例层出不穷,使得人们对使用公允价值慎之又慎。但是我们不能由于环境的原因而放弃使用公允价值的概念,相反我们应该努力去剖建一个更好的环境,不是迁就环境,而是努力改变环境,为公允价值的推广铺平道路。会计改变的最终目的应该在于逐步接近和融人国际会计准则中,而不是脱离国际会计准则。
同样的问题在债务重组中也存在。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所取得资产的人账价值为所放弃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而不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人账价值由原准则的公允价值改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虽增强了谨慎性,但债权人受让非现金资产本质上仍属于购买取得,这样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且还会给希望通过正常的债务重组盘活企业资产的企业设置不小的障碍。因此,笔者认为应以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的公允价值作为计价基础,以恢复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更接近国际会计准则。为防止人为操作,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协同工商、物价、市场管理、财税部门一道定期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活跃资产的市场价格,为确定公允价值提供依据,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权威性、公正性、真实性。
三、融资租入资产的计价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该将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小者作为租人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人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笔者认为,融资租赁的本质是通过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购人固定资产,因此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成本的高低应该和租赁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相关,与租赁日出租方账面价值的高低无关。也就是说,不应该根据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小者作为租人资产的人账价值。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准则也规定,承租人应按租赁开始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同时等额确认该项融资租赁的资产与负债。
四、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人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试制费用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种处理方法符合谨慎性原则,核算简单便于会计操作,也体现了国家对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政策支持,使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有利于企业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开发活动。但是这种方法不仅违背了真实性、一致性、收益与费用配比原则,同时也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在取得一项资产时,按该项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确认其价值。企业自制的无形资产只确认注册费、聘请律师费、试制费等费用,而不考虑之前发生的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假如一个企业花巨资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账面价值可能也就几千元或几万元,两者差额悬殊,这样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显然不是实际成本,是不合理的。因此,要想合理地反映自制无形资产的成本,可以先用类似于“在建工程”的科目归集自制发生的各项研究开发费,在开发成功时再转为“无形资产”;同时考虑到自创无形资产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在尚未开发成功的会计期末用类似于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准备,估计可能发生的研究开发失败损失,计提“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计人当期损益;若项目研究开发成功,则转回;若失败可将实际已发生的开发成本减去已计提的准备金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这样既符合谨慎性、真实性、配比原则,又符合历史成本计价的原则,更接近国际会计准则。
3.资产计价对会计利润的影响[2]
一、资产计价与会计利润
会计计量是指根据被计量对象的计量属性,选择运用一定的计量基础和计量单位,确定应记录项目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会计计量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成本、损益等,并以资产计价与盈亏决定为核心。会计计量的目标是在账面上及时地反映实际价值的变动,使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格始终保持一致。会计产品最重要的意义是为相关利益主体提供可靠、相关、及时的决策信息,而决定会计信息质量最重要的因素是会计的计量属性。其中资产计量的过程是运用一定的货币计量单位,选择被计量对象的合理计量属性,确定非货币性资产应记录的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由于会计的目的是为了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的信息,同企业的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会计的目的决定了资产计价的目的,以货币为基本计量单位,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量化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是财务会计实现其目标的基本手段。但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同,而且他们的决策也不同,每一类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有要求也不同,这些信息使用者的差异,决定了资产计量的目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为了确定收益而进行的资产计量。从资本保全的观点看,会计在期末必须计量本会计期问内资产的增减数额,以此来确定收益数额,即本期间的会计利润的数额。而在会计上对收益的确定是用会计期末的净资产减去会计期初的净资产求得,资本只有在得到维持或者耗费的成本得到足额补偿之后才能确定利润。这也就说明了在期初和期末对资产的计价会直接影响企业本会计期间对利润的核算。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后,新的计量属性对资产的计价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到企业会计利润的计算。其中最显著的应属将公允价值引入计量属性给企业利润的增减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二,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
公允价值最大的持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是参与市场交易的理智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的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达成共识(一致)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也就是与公平市场的交易价格相一致的,其本质就是市场对计量客体价值的确定。因此,公允价值作为来自于公平市场的确认.是一种具有明显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财务会计信息。正是由于公允价值是理智的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换价格,其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发生,而在于双方一致同意就会形成一个价值,故公允价值最适用于对金融工具尤其是期货、期权、远期合约、互换、票据发行便利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计量。这是因为很多金融工具的交易和事项并未实际发生,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亦未履行,也不可能有历史成本的发生,传统的计量方法很难对其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解决这一问题。尽管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来说,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范围还比较谨慎,但是将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企业损益直接列入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项,对于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很大影响。一方面说明今后的上市公司业绩不仅依赖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依赖于企业无法通过自身活动控制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也为公司调节利润制造了可能。将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充分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体现在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
另外,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部分金融负债都涉及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其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公允价值克服了因采用成本计价模式而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低估的缺陷,从而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也影响了企业的资产价值及经营业绩。
三、资产计价的其他变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此外,新准则中修订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计价核算的规定,也会带来利润的变动。如将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全部计人管理费用的原则,新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的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将开发支出归人无形资产中定期进行摊销,和以前全部计人管理费用相比,大大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因此,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无疑会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调节空问。虽然新准则对公司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了操纵业绩,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成为做盈余管理的文章之处。由于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一般比较大,想在折旧上做文章的也多,因此,每年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固定资产科目进行审计的时候,主要关注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和估计是否变更,并对折旧额进行测试,防止公司多提或者少提折旧来调节利润和资产。如今,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上市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资产计价在会计理论中是最重要的部分,在实务中也是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使得资产计价更加丰富和完整,也为会计可以更好的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其不管以什么价格什么计量属性计价,从对投资人,债权人和其他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来看,都没有一个完美的价格标准。尤其是它对于企业利润的起决定性的核算更使得在实务中资产计价被争论不休。但随着会计理论的发展,相信资产计价会越来越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4.资产计价对企业盈利的影响[3]
1 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传统会计收益以历史成本计价,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只不过是各个不同时点所取得的资产尚未分摊的资产成本余额,不是资产的真实价值。在物价发生变动情况下,不同时点的货币购买力是不一样的,在会计报表上把它们相加在一起,缺乏实际意义。按照资产计价方法,资产可以采用历史成本以外的计量属性计量,如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强调资产在计量日这一时点的价值。
2、对收益的影响
传统的会计收益计量方法严格遵循收入实现原则,其弊端在于:收益揭示不完整,没有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盈利能力。
企业收益,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资产持有收益,是指由于持有资产尚未实现的收益;另一类为营业收益,是指销售资产所获得的收益。传统会计收益计量方法不承认未实现的持有收益。而在资产计价方法下,收益确认不仅包括营业收益的确认,还包括资产持有收益的确认,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3 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传统会计收益计量方法,资产应按照历史成本计价,在消耗时按历史成本转销,所求得的收益是按现时价格计量的收入与已耗资产的历史成本相配比的结果。这样,在物价上涨时,收入与较低的原始成本相配比,所确定的收益将会高于企业真实财富的增长,而事实上,较高的收益中有一部分是物价上涨的结果(即持有收益),而不是企业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评估和预测。在物价下跌时,所确定的收益将会偏低,不能充分反映企业所增加的财富。而在资产计价的资本保持观念下,在物价变动时,企业可以选择历史成本以外的其他计量属性,如重置成本、现值,这种计价方法下的会照历史成本计价,在消耗时按历史成本转销,所求得的收益是按现时价格计量的收入与已耗资产的历史成本相配比的结果。这样,在物价上涨时,收入与较低的原始成本相配比,所确定的收益将会高于企业真实财富的增长,而事实上,较高的收益中有一部分是物价上涨的结果(即持有收益),而不是企业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评估和预测。在物价下跌时,所确定的收益将会偏低,不能充分反映企业所增加的财富。而在资产计价的资本保持观念下,在物价变动时,企业可以选择历史成本以外的其他计量属性,如重置成本、现值,这种计价方法下的会联系的资产的现时成本进行配比,计算出在实物资本保持观念下的现时成本收益,这样,在物价持续变动情况下,仍然可以作到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对资本保全的影响
资本保全的理论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补偿和利润分配要保持资本的完整性,保证权益不受侵蚀。企业收益的计量,都应以不侵蚀原投入资本为前提,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保全)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才确认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尤其是在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的情况下,各要素的价值表现能够不断地反映现实中变化了的资产价值,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耗费的生产能力,不管是何时耗费的,一律按照先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计算出来的金额即使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下,也可在现时情况下购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企业的实物资本得到维护,以便保持企业长久的生产能力和资产的服务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