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3.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不能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复议。但如果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是行政复议机关。
(2)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如对某区公安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该分局的上级机关市公安局就可作复议机关。如果对某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该市政府的上级机关省政府就是复议机关。
(3)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
4.行政复议的流程
行政复议包括申请、审查、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四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