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董事资格
董事资格是指具备什么条件方可担任董事。
2.董事资格的分类[1]
3.董事资格的取消[2]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消极资格作了明确规定,凡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末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
此外,公司监事,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另外,有的国家还要求董事须拥有资格股份,如意大利、比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