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科技信息市场[1] 广义的科技信息市场是指科技信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包括科技成果转让、专利买卖、科技项目招标承包、科技咨询等。简言之,广义的科技信息市场,包括从科技信息商品的开发到应用和流通的全过程;狭义的科技信息市场是指科技信息商品交换的场所。 2.科技信息市场的特点[2] 科技信息市场特点: (1)提供的信息主要是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新成果和新发现; (2)提供的信息的可利用期一般较商情信息稳定度高。 3.科技信息市场的主体[3] 科技信息市场的主体是一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开发公司和科技咨询公司,它们的职能主要是根据客户的特定需要,有偿提供各种科技信息,如国内外科技的发展动态和最新成果、各种专利技术、各类先进的生产工艺设计等。科技信息的商品化、市场化,不仅可以加速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事业自身的迅速发展。 4.科技信息市场的价格体系[3] 科技信息市场的价格体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协商成交价格,一部分是法定专利价格。科技信息商品具有共享性及生产难、复制容易的特点,为了促进科技信息的开发,维护科技信息市场的公平交换和正当竞争,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订了专利法,对科技信息的生产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和义务、责任作了规定。 5.科技信息市场的主要形式[2] (1)科技成果交易会。即由供求双方以互助互利、有偿转让为基本原则,交换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等方面的科技成果。这项活动通常由科委所属的科技术转让与开发科技交流活动中心组织举办; (2)科技和管理咨询服务。这项活动大多在大学、科研单位、各种学会或协会中开展; (3)科技档案和专利文献服务。即由国家和地方的档案局、专利局和大型企业的科技档案室为用户提供有关科技档案和专利文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