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相同产品
2.相同产品在各国反倾销法中的定义
美国反倾销法定义相同产品为与被调查的产品相同,或如不存在完全相同则为在特征和用途上最相近的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确定相同产品时是基于个案事实情况实施“相同”和“在特征和用途上最相近”的检验标准的。在分析相同产品问题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常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实物外观特征、最终用途、产品间可互换性、销售渠道、共同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员工、消费者或生产者的感受,适当情形下还要考虑价格。以及其它认为与个案相关的因素,并且倾向于将存在细微差别的产品当作相同产品。
欧盟反倾销法定义相同产品为与所涉及的产品各方面都相同,如缺少这种产品:则指与所涉及产品特性很相近的另一种产品。以往欧盟要求欧盟产品与倾销产品有很密切的实物外观联系,不应仅指相似或替代品,近几年欧盟开始强调相同产品功能作用的相似性,并且还通常考虑产品外观特征、性质、用途、技术特点相互竞争性和产品可交换性。
根据我国的《反倾销条例》,相同产品是指与进口倾销产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国内产品,但并未加以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外经贸部在反倾销案件中应借鉴美国、欧盟的做法,明确规定一些应考虑因素,尽量放宽相同产品的定义,以利于确定倾俏成立,更好地维护国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