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观察法

1.什么是直接观察法

直接观察法是指对所发生的事或人的行为的直接观察和记录。在观察过程中,调查人员所处的地位是被动的,也就是说调查人员对所观察的事件或行为不加以控制或干涉。

例如,在进行商场调查时,调研人员并不访问任何人,只是观察现场的基本情况,然后记录备案。一般调研的内容有某段时问的客流量、顾客在各柜台的停留时间、各组的销售状况、顾客的基本特征、售货员的服务态度等。

2.直接观察法的类型

直接观察法又可以分为公开观察法和隐蔽观察法两种方法。

公开观察是调查人员在调查地点的公开,即被调查者意识到有人在观察自己的言行。隐蔽观察是指被调查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被观察和记录。在大多情况下,这两种方法是直接收集第一手资料的调查方法。例如,超级市场的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开地观察来记录顾客流量,统计客流规律和商店购买人次,重新设计商品的陈列和布局。在美国超级市场的入口处,通常陈列着厂家来推销新产品或者商店要推销的季节性商品。顾客走进商店时,多半会驻足观看甚至选购这些商品。市场调查人员可以利用这一机会,观察和收集消费者对新产品或季节性产品的注意力以及购买情况的资料。

商店经营者往往需要了解竞争对手的经营情况,才能在商场上知己知彼,处于竞争的主动地位。但是,公开地在竞争对手的商店进行调查会引起对方的注意。隐蔽观察法可以作为直接收集竞争对手资料的调查方法。如果企业采用派遣市场调查人员作为顾客到竞争对手的商店进行直接观察,将可以获取竞争对手的商品的花色品种、价格,陈设和布局、商店的促销活动、销售人员的服务等方面的资料。

3.直接观察法的运用

在特定条件下,当消费者难以配合调查研究的实施时,应采取直接观察法。如消费者面对某些敏感性、私密性的问题而不好回答或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回答提问时,就应通过这种方法,直接观察他们的行为表现,记录他们的行为方式或行为时间,以此来达到研究的目的。

在自然条件下,仅凭观察者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是难以完整记录下消费者复杂的行为活动的,加之观察结果容易受观察者个人的态度、观念和周边具体环境的影响,即使观察者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其观察结果也难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现代运用这种方法,要借助于先进的记录工具,如录音、录像、照相等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