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流通渠道

1.什么是物资流通渠道

物资流通渠道是指资产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的运动途径或者通道。其形成及数量状况,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商品本身的自然属性、市场供求状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2.物资流通渠道的划分法[1]

物资流通渠道一般有以下几种划分法:

(1)按所有制划分,有全民所有制的物资流通渠道,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的物资流通渠道等;

(2)按宏规调控的程度,有计划和非计划的流通渠道之分;

(3)按产销形式划分,有产销合一的直接流通渠道,还有产销分离的间接流通渠道;

(4)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来分,有能源流通渠道,还确钢材、木材等各类物资的流通渠道等。

3.物资流通渠道的影响

物资流通渠道的多少及其是否畅通,不仅关系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并直接涉及到市场的秩序和竞争条件的形成。目前,我国物资流通有四条渠道:(1)国营企业负责组织通用物资的流通和大量中小企业的物资供应,(2)生产主管部门的购销机构,主要负责本系统企业需要的专用物资的供应,(3)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的供销机构,主要负责本企业或集团内自己需要的专用性强,批量也大的原材料供应,而这些产品大多就是本企业或集团内最终产品的中间产品,(4)集体和个体的物资经营企业,主要承担小商品生产者、城乡集体生产企业和居民所需要的零星物资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