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

1.什么是海关缉私[1]

海关缉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各监管场所和设关地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内,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而进行的一种管理活动。

2.海关缉私的特征[2]

海关缉私的特征包括以下4点:

1.执法主体的特定性。
2.是海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3.严格地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
4.针对特定对象。

3.海关缉私的任务[2]

海关缉私的任务是指法律规定海关承担的对行政违法调查和处罚、对走私犯罪侦查的职责。通过海关对行政违法调查、走私犯罪侦查和相关的工作,预防和打击走私及相关犯罪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保护合法进出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打击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

海关缉私既是海关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海关监督管理职能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为了达到目的,这就决定了打击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是海关缉私任务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做到有效打击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就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即要准确、及时地查明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所谓准确,就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做到支持事实的证据确实、充分、合法,全案事实清楚。所谓及时,就是要注意时效,抓紧时间办案,不得无故拖延。两者相辅相成,忽视准确,及时就无前提,就没有意义;忽视及时,准确也难以保证。在查明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事实的基础上,还要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处罚。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能否正确运用法律就成为能否正确处理案件,打击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关键。因此,正确运用法律对于打击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所谓正确运用法律,就是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定性量罚规定,准确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或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有无从重、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应当怎样处罚。

(二)预防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

这是缉私的一个经常性和战略性任务,不容忽视。其基本点是通过打击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活动,宣传海关法,对群众和当事人进行教育,用揭露、处罚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具体事实,使违法者认识到海关法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促使其悔悟、改过;震慑有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人,使其不敢实施违法行为;教育公众和企业认识到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促使其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守法,并积极地举报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协助海关缉私人员工作。此外,通过做好反走私“大情报”工作,做好对走私的预测,从而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来抓好防患于未然的工作。

(三)保护合法进出。

维护进出口正常秩序海关缉私不仅是海关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预防和打击走私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还要保护合法进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上,海关缉私预防和打击走私及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本身就是保护合法进出。要分清走私违法与非走私违法的界限,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案,保证没有走私违法的人不受追究,不冤枉一个好人,并为正面监管部门提供支持和信息服务,这是海关缉私任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此任务与前两者的关系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要达到保护合法进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不能不预防和打击走私违法,而预防和打击走私违法,就要保护合法进出,使正常的进出不受妨碍。这样才可以真正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企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便利条件,从而促进人员往来,促进进出口贸易和社会经济发展,达到缉私的目的。

4.海关缉私的原则[2]

(一)实事求是,依法行政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是在海关缉私中要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不夸大、不缩小,正确地对待处理问题时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或标准。坚持这一原则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原则在海关缉私工作中加以具体运用,这是做好海关缉私工作的基本保证。

在海关缉私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缉私人员从客观存在出发,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点到面,反对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感情用事、主观主义,培养客观、深入全面地观察和认识问题的思想作风。在情报收集中,注意做到客观、准确、及时、系统,保证真实性、可靠性。在案件缉查中,尊重客观事实,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收集证据,注意不将主观臆想、猜测怀疑、赌咒发誓、道听途说、假设材料当证据;不只注意收集当事人从事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证据,还要注意收集当事人非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情节轻微的证据,确保证据材料的;隹确、可靠、真实、充分。案件处理中,要认真细致地核对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注意发现问题和矛盾,避免靠主观判断对案件作出结论和处理。

在海关缉私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还要求缉私人员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在办案中有错必纠,勇于改正错误。

结合近几年海关缉私的执法实践,强调执法环境的严峻性、依法办案是海关缉私执法的根本。而且,在注重实体法的同时,一定要强调注重程序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就是在海关缉私中要坚决按照《海关法》、《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来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规范海关缉私人员的行为。这是正确理解和贯彻海关“促进为主”业务方针,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想的一个方面。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就是要海关缉私人员认真系统地学习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海关缉私人员熟悉、掌握、精通《海关法》及缉私业务活动中有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只有这样,海关缉私人员才能在具体业务活动中,在实体上、程序上都严格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超越法定权限,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获取证据、查明事实,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走私罪、走私、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与非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准确运用法律,正确处理走私罪、走私、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案件,准确执法。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还要求海关缉私人员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在缉私活动中严格认真,不畏权势,不为利诱所动,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勇于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困难,敢于排除执法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秉公执法。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还意味着对于缉私机构内部人员在缉私业务活动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要严肃查处。

(二)强化证据事实,严守法律准绳

随着海关缉私机构刑事执法主体资格的确立,综合运用刑事、行政两种执法手段,履行打私职能,成为直接参与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国司法审查的标准可概括为合法性标;隹与合理性标准两个方面,其中合法性标;隹包括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超越职权,是否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合理性标;隹包括是否滥用职权,是否显示公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刑事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收集证据是海关缉私办案的必经阶段,是完成证明任务、实现证明过程的基础与前提。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7类法定证据,并规定行政机关对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因此,海关在缉私过程中,必须深入、客观、全面、及时地做好证据的收集保全工作。海关缉私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收集和固定涉案证据材料,对于嫌疑人违法的指控和处理,也必须用证据来说话。只有通过证据链的形成锁定案情事实,才能真正做到不枉不纵、铁案如山。

在海关缉私过程中,还应严守法律;隹绳,严格依法办案。这不仅要求严格依照《刑法》、《海关法》等实体法的规范认定事实、巩固证据,确定案件性质并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而且还要求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注意手续和程序的合法性,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办案,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在办案取证的过程中,取证手段、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都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规范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三)独立执法

依据《海关法》,海关在推动综合治理的同时,还要保持执法方面的独立性,既要依靠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又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办案。当然,独立执法也不是搞单枪匹马的孤立执法,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大,海关缉私队伍和人员编制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在缉私工作方面一家包打天下,因此要讲究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从而达到缉私的最佳效果。

(四)依靠群众,完善监督制度

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是指海关缉私部门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调查活动时,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把海关缉私部门查处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与群众反走私违法斗争相结合。这是由人民政府性质所决定的。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是海关缉私部门完成缉私任务的基础、保证和优势所在。

海关缉私工作是专门机关的工作,其依靠群众的必要性在于,缉私部门所担负的反走私任务艰巨而复杂,仅靠该部门甚至其他有关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而走私违法案件发生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会留下痕迹,必然为人民群众所见所闻、所接触,因此,海关缉私部门依靠群众、密切同群众的关系,就可能事半功倍,获得较多的破案线索,收集到各种可靠的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使案件得以正确处理并收到好效果,更有利于缉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海关缉私部门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依靠群众,海关缉私部门还可以将自己的缉私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增强缉私人员的责任心,使其工作避免和减少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容易及时发现和纠正。海关缉私部门依靠群众的可能性在于:走私违法活动危及国家和人民利益,打击走私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人民群众是积极支持和配合的,这使得海关缉私部门能够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

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不但需要海关缉私人员具有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的观点和态度,而且需要他们学会联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使群众清楚什么是走私违法行为及其危害,以及海关缉私部门查处走私违法的职责:使群众明了反走私人人有责,不但不盲目参与走私,而且积极监视、揭发走私违法行为,更好地支持、配合、协助海关缉私部门的工作。

海关缉私权力是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不能由海关随意规定或者由当事人双方(海关和相对人)任意协商约定,尤其是对一方当事人海关来说,该权力既不能抛弃,也不能自由处分或不适当履行,否则,必须承担失职、渎职、违法、滥用权力的法律责任。海关缉私部门在查明走私违法、正确定性处理案件过程中行使缉私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和授权,需按一定要求规范程序。这种权力受到同~机关各个行政层级在工作上的行政监督,也受到各行政制约机构(如监察室、法规处、纪检组等)的执法程序监督,另外还受到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和审判监督。

(五)全面、细致、准确、及时

海关缉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应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海关缉私人员在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在缉私办案和取证过程中要求做到:

1.全面掌握案情及其发展变化轨迹,全面收集涉案证据材料。行动部署和办案指挥要全面,否则就可能顾此失彼、挂一漏万。不仅要收集肯定证据,也要注意收集案件的否定证据。

2.认真细致,切忌粗枝大叶、马马虎虎。要仔细发现、收集、固定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防止因缺乏证据或证据灭失而导致办案失败。

3.对案。隋性质和规模有准确的判断,对过程和发展有准确的预见,对强制措施手段的使用有;隹确的时机把握,对涉案证据的确定、证据价值判断、证据收集思路要明确、清晰。还要求海关缉私部门对案件定性准确,处理和处罚恰当。

4.出手果断,及时出击查缉,及时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及时审结案件作出处理或处罚。对于办案中出现的偶发事件、突发情况应依法及时应对作出处理。尤其要防止案发后嫌疑人及相关人员毁灭证据(书证、计算机存储资料)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