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2.法定财产重估的情况和核算
根据我国现有的有关规定,需要对企业财产进行重新评估的情况主要有:
一是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重新评估;
二是企业经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改造,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核算,主要是确定法定财产的重估方法、范围及其增值的金额问题。
3.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因对外投资而转出各种资产或企业内部由于合并、改组需要对财产进行重估时,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双方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应作为“资本公积”入账,借记有关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账户。
[例]某商业企业将部分固定资产转出作为对另一企业的投资,转出时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当时固定资产的原账面金额为1 500万元,累计折旧800万元,重新评估后确认为1 000万元,转出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 000万元-(1 500万元-800万元)] 3 000 000
贷: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3 000 000
同时:
借:长期投资——10 000 000
累计折旧——8 000 000
贷:固定资产——18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