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价格

1.标底价格的概述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限额内。

《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规定招标工程是否必须设置标底价格,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是否需要编制标底价格。一般情况下,即使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进行工程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时还是需要对招标工程的建造费用做出估计,使心中有一基本价格底数,同时由此也可对各个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做出理性的判断。对设置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预期价格,对工程招标阶段的工作有着一定的作用。(1)标底价格是招标人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2)标底价格是衡量、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和依据。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对拟招标工程事先确定的预期价格,而非交易价格。招标人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控制投资的一种手段。同时,标底价格也是招标工程社会平均水平的建造价格,在工程评标时,招标人可以用此来衡量各个工程投标人的个别价格,用以判断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否合理,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

2.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工程标底是招标人控制投资、确定招标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工程标底在计算时要力科学合理、计算准确。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公正地编制工程标底。在标底的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国家统一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2) 标底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3) 标底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或总概算(修正概算)价格以内。

(4) 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等。采用固定价格的还应考虑工程的风险金等。

(5)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6) 招标人不得以各种原因任意压低标底价格。

(7) 工程标底价格完成后应及时封存,在开标前应严格保密,所有接触过工程标底价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3.标底价格的编制依据

(1)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规定。

(2) 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包括合同条件中规定由工程承包方应承担义务而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补充文件和资料。在标底价格计算时,计算口径和取费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取费等的要求一致。

(3)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及招标时的设计交底,按设计图纸确定的或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基础资料。

(4) 国家、行业、地方的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执行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5) 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

(6) 工程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勘探资料,现场环境和条件及反映相应情况的有关资料。

(7) 招标时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台班等的要素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性调价文件的规定。

4.标底价格的编制步骤

招标工程标底价格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理单位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步骤如下:

1.准备工作

首先,要熟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其次,要勘察现场,实地了解现场情况及周围环境,以作为确定施工方案、包干系数和技术措施费等有关费用的依据;再次,要了解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范围,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加工订货情况,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物资供应方式;要进行市场调查,掌握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

2.收集编制资料

编制标底需收集的资料和依据,包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设计文件、工程定额、施工方案、现场环境和条件、市场价格信息等。

3.计算标底价格

标底价格应根据所必需的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要素市场价格、相关定额以及计价办法等仔细准确地进行计算。

5.标底价格的计算方式

工程标底的编制,需要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如果在工程招标时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标底价格应按施工图纸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时只是完成了初步设计,标底价格只能按照初步设计图纸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时只有设计方案,标底价格可用每平方米造价指标或单位指标等进行编制。

标底价格的编制,除按设计图纸进行费用的计算外,还需考虑图纸以外的费用,包括由合同条件、现场条件、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所产生费用的取定,如依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规定的不同要求,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依据不同的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依据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确立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合理确定相应的质量费用;依据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确定的施工工期要求、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考虑必需的施工措施费用和技术措施费用等。根据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与习惯做法,在按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底价格时,单价的计算可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