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瑞模式

1.斯托瑞模式[1]

斯托瑞模式所要表达的是理想的人力资源管理范式。该模式与盖斯特模式一样, 也是通过对比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来体现的。

斯托瑞模式由四个部分构成: (1) 信念和假设; (2)战略方面; (3) 直线管理; (4) 关键杠杆(Storey , 1989 , 1992) (见下表)。

斯托瑞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PIR 与HRM 的差异

维度人事与产业关系管理(PIR)

Personnel and Industrial Relations

人力资源管理(HRM)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信念与假设
合同详细地用书面语言规定以“超越合同”为目标
规则重视设计清楚的规则主要看“能作什么”
管理行动指南程序性/一致性/控制“商业需要”/灵活性/忠诚
行为参考规范/习惯价值/任务
管理任务监管培育
关系的性质多元化一元化
冲突制度化淡化
标准化高度低度
战略方面
关键关系劳动方—管理方经营者/消费者
决策速度
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对计划无重大影响处于计划核心
动议一件一件的整合协调的
直线管理
管理原则事务处理式领导变革式的领导
关键的管理者人事/产业关系专家总经理/经营经理/直线经理
鼓励的管理技巧协商协助
关键杠杆
工作的关注点人事程序广泛地文化性的
结构性的人力资源战略
筛选单独的,不受重视的工作整合的、关键性的工作
薪酬职位分析/多级固定评分与绩效关联/评分等级少
雇员—管理关系集体谈判合同倾向与个人合同
沟通受限制的信息流/间接的增加的信息流/直接的
职位设计劳动分工按工作团队
冲突管理达成短暂休战状态通过管理文化和控制氛围来结束冲突
培训与开发对进入培训进行限制学习型组织
管理者的信任关系通过培训和技巧进行规定边缘化的
雇佣条件单独协调一致的

2.斯托瑞模式的运用

人力资源管理最盛行的信念和假设是一元主义的。在斯托瑞模式中, 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增加雇员的信任和忠诚来达到所谓的“超越合同”的目标。该模式中的战略方面显示了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战略计划的中心, 战略管理赋予了人力资源管理者在组织中一种领导变革的角色。同时, 许多企业的经验表明, 在几乎所有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上, 无论是总经理还是直线经理都开始扮演关键角色。斯托瑞发现, 在不同的企业, 这些关键角色的分配有很大的差异。斯托瑞模式的优点在于它比较注重实践, 也正是由于这一优点, 它后来被广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