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教育税收[1]
教育税收是指国家各级教育财政机构或税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令和政策,强行将一部分国民收入以赋税形式征集起来,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2.教育税收征管的基本要求[2]
1.健全教育税收法纪,严格依法治税
教育税收同国家其他税收一样,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教育税收法纪,严格依法治税。应该把教育税法尤其是为确保义务教育计划顺利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税法》的立法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此同时,还应健全教育税收征管具体工作中各项规章制度,以彻底改变目前全国在教育费附加征管中存在的依人治税的状况。
2.合理确定教育税收的计征对象、范围相比例并保持相对稳定
教育税收的核心是征税对象、范围和比例的确定。在确定时应该坚持一方面要能够有力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考虑到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3.完善教育税收征管体制,杜绝偷税漏税抗税和截留挪用教育税的现象教育税收要按照统一征收、专户存储、教育部门统筹分配使用的原则去规范征管行为。要对违反教育税法的偷、漏、抗及挪用截留教育税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要绳之以法。
4.加强教育税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纳税积极性和自觉性
征税是运用国家权力强制进行的。但为了减少教育税收中的矛盾和冲突,应该加强对教育税法的宣传教育,增进人民对教育税收重要性的理解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从而使公民形成健康的纳税意识,并养成自觉依法纳税的习惯。对此,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经说过一段非常浅显而又意味深长的话:“如果我不想吃汉堡包或不想穿羊毛衫,我可以不买。但是,我必须付出我的那份税款,用来维持国防;警察和公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