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抽象行政程序
2.划分抽象行政程序与具体行政程序的意义[3]
划分具体行政程序与抽象行政程序的法律意义在于:
第一,依程序作出的法律行为的后果不同。例如,在因违法而被撤销的情况下,具体行政程序所规范的行政行为从成立之日起即为无效;而抽象行政程序所规范的行政行为从撤销之日起方始无效。
第二,法律救济途径不同。不服具体行政程序之下的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服抽象行政程序之下的行政行为,则只能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申诉,由权力机关依据宪法规定的程序,通过行使监督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