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同意规则的优点,在于与一致同意相比决策成本相对小,容易作出决策。但它也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1、存在多数人强制现象(多数人暴政)。这就是所说的外部成本。
2、与一致同意规则相比,单个参与者的选择行为不再具有决定性,影响个人参与投票的积极性,最终影响真实的偏好显示。
3、存在多种结果的可能。“投票悖论”,即无法得出明确的均衡结果,而与投票次序有关。
4、无法表达偏好强度。个人只能排列出对不同议案的偏好顺序,但无法反映出偏好的强度。这可能在总体上产生无效率的结果,并同时可能产生投票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