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行政法

1.什么是外部行政法[1]

  外部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针对后者权利义务的关系的法律规范。

2.外部行政法的特点[2]

  1、作用对象为一般公民,各种规范适用的对象的范围无统一限制,而只是根据规范涉及领域不同而特别限定的。例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

  2、行政关系因外部权力(一般权力)的行使而形成,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无特别选任与特别服从关系,例如公安机关与受到公安管理处罚的人之间的关系因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而形成。

  外部行政法的作用在于直接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与人民权益、社会发展有直接的关系。规范的数量和作用范围也比较大.是行政法的主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