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租赁公司

1.什么是外商投资租赁公司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是从事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二)申请材料:申请书;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