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性转移支付

1.什么是均衡性转移支付[1]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当同一级政府存在少量或没有财政赤字的情况下,上级政府把从富裕地区集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贫困地区的补助。

其要主目的是消除各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税收能力与其基本需求开支的横向不均衡,力求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

2.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测算[2]

均衡性转移支付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其中依据工业增加值等指标测算各地标准财政收入,旨在衡量各地财政收入能力,反映各地政府的收入努力程度;按照总人口,并适当考虑面积、海拔、温度、距离、少数民族人口比重等因素测算各地的标准财政支出用以评估各地的支出需求,根据各地标准收支差额确定转移支付额。十多年来,在不断吸收学术机构的先进理论、广泛吸取地方的经验建议的基础上,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理念日益更新,测算办法日趋完善,逐步形成了规范、科学、公开、透明的测算体系。

Image:均衡性转移支付计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