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雇主组织简介
国际雇主组织是目前国际上在社会和劳动领域代表雇主利益的国际组织,成员由世界各国国家级的雇主联合会或其他形式雇主组织组成,现有成员126个。
国际雇主组织成立于1920年,并随着各国雇主组织的发展而发展。国际雇主组织目的是在国际场合,尤其是在国际劳工组织促进和捍卫雇主利益,保证国际劳工和社会政策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并为企业发展和创造就业营造有利氛围。
在西方国家,雇主组织由于在促进雇主之间的相互协商与合作,推进行业标准规范化,加强劳资关系和人事管理方面的服务,参与社会和劳动立法,共同管理雇主有关事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稳定发展。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许多西方国家都建立了稳定的全国性和行业性雇主协会,由于雇主组织在战争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战争使雇主组织获得了法律地位和稳定的发展。在20世纪初期,西方国家普遍面临经济困难,雇主协会由于积极与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对于发展各国经济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各国雇主组织的作用,在各国雇主组织之间建立和保持永久的联系,共同协商和讨论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需要建立一个国际性的雇主组织来协调各国雇主组织共同参与国际事务。特别是随着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需要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机构和活动中,统一各国雇主组织的立场和观点,在国际上代表雇主组织来协调与工会的关系,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国际性雇主组织来加强各国雇主组织的联系,推动雇主组织的发展,维护雇主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随着国际劳工组织的地位和影响的扩大,国际雇主组织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目前在国际劳工组织中的雇主组织活动皆由国际雇主组织所控制,故非国际雇主组织的成员在国际劳工组织中的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
但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企联作为中国的雇主组织,一直未能加入国际雇主组织。随着我国改革的逐步深化、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国际雇主组织的态度逐渐改变,东盟等一些国家的雇主组织也一再呼吁和支持中国企联的加入。
1999年4月,国际雇主组织前秘书长等主要领导专程对中国企联的宗旨、性质以及在中国企业界的地位、作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肯定了中国企联作为中国国家级雇主组织代表的地位,按章程规定,已具备了加入国际雇主组织的条件,但由于众多原因在2002年以前,我国的席位一直仍被台湾占据。
2003年6月2日,国际雇主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接受中国企联为该组织正式会员,并确认中国企联作为国际雇主组织的中国唯一代表。并作为中国雇主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与国家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一道,组成我国“三方代表团”出席国际劳工大会,参与有关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公约的制订及修订工作,在国际上维护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利益。
2.国际雇主组织的建立动机
国际雇主组织的建立主要有以下动机和目的:
1、在国际上协调各国雇主组织的立场,共同维护各国雇主的共同利益。
2、参与国际劳工组织活动,作为三方机制的一方,代表雇主组织及雇主立场,参与有关活动。
3、与国际工会组织协调、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劳工等方面问题,开展协商和合作,维护各自的利益主体。
4、加强各国雇主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有关的立法、政策和信息上加强交流与合作。
5、与各国政府建立积极的良好关系,为各国雇主组织的建立和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6、指导各国雇主组织开展维护雇主利益活动,使雇主组织成为雇主利益的代言人。
3.国际雇主组织的主要任务
国际雇主组织的主要任务有四项:
1、在国际上维护雇主利益。
2、促进企业自主发展。
3、帮助建立和加强国家级雇主组织。
4、促进雇主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雇主之间的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