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人的定义(什么是商人)
2.“商人"的由来[1]
古往今来,社会上一直把买卖人称作“商人”,把做买卖这个行为称作“经商”。“商人”,古已有之,他们虽然腰缠万贯,但是一直没有相应的社会地位。韩非子在他的《五蠹》中将工商之民称为“五蠹”之一,是社会的蛀虫。在整个《二十四史》中没有单独为商人立传,只是在《食货志》、《货殖列传》中提到一些商人。
在现代社会.“商人”早已摆脱了“五蠹”这种不公正的评价,但是这个自古以来的称呼却值得我们探寻究竟。“商人”一词的起源与一个很久远的朝代——商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商族人的祖先契,由于跟随大禹治水.功不可没,被封到商这个地方。也就是古代的商族。契的第六世后代王亥聪明多谋.他把牛训练得既能驮货物又能拉车,驾着牛车沿着黄河北岸到各诸侯国去做买卖,所以外部落的人把他们这些做买卖的人称为“商人”,这就是“商人”称呼的由来。在中国商业史上,殷(商)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和王亥从事商业贸易并因此被杀害的记载是中国古代文献关于商业和贸易行为的最早记载,王亥又是当时商部落的首领。所以,王亥可谓是中国商业第一人,即中国商业的鼻祖。
3.商人的“籍贯”
中国历史上虽然长期处于封建农业社会,比西方国家进入商业社会晚了几近一个世纪,但中国商业其实早在奴隶制时期的商代和西周就已经产生。在商朝繁盛时期,一部分商族人经常到周边民族地区开始农贸产品互换方式,因此,在外族人心目中,做买卖的就是商族人。商朝灭亡后,商族人做买卖的就更多了,虽然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买卖人已不再以商族人为主体,但人们却习惯仍把“商人”作为买卖人的通称。
最初,人们把做贩运贸易的叫做“商”,坐售货物的叫做“贾”,即所谓“行曰商处曰贾”。到了春时期的商贾,已被列为四民之一。《左传》称“商农工贾,不败其业”(宣公十二年),又称“商工皂隶,不知迁业”(襄公九年)。尽管此时商人的社会地位还很低下,还是在官府直接控制下的“工商食官”的商人,但是已经是一种专门职业。所以齐桓公问管仲曰:“成民之事者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其事易。”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均见《国语·齐语》),并且由于商人必须善于“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并且还要能够“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求贵贱”(《管子·小匡》)。古时虽然泛言商贾,实则二者是有区别的,《周礼·天官·大宰》之职曰:“以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孙诒让注云:“行曰商,处曰贾者。可见,春秋时期,由于公社内部已经有了量变,有了一定程度的内部分工,出现了一种“商”,专门从事远程贩运,组织货源,所谓 “服牛辂马,以周四方”的就是这些人。
另一种是“贾”,即居肆列货,“以待民来,是直接向消费者售卖,“以求其利”。《左传》昭公十六年载,晋国韩宣子要郑国商人的玉环,子产不给。后来郑国商人虽然私下同意,但他却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嵩、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可见,这个商人既然不能自主经营,尚是“工商食官” 下的商人无疑。当时的商业活动,虽在市场上进行,即所谓“处商就市井”(《国语·齐语》),但是根据当时的管理制度,必须由政府来垄断市场,掌握物价。据《左传》载,郑、卫、宋国都有诸师(《左传》襄公二十年、昭公二十年);鲁国有贾正(《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等官吏管理市场。当时的官府商业和官府工业一样,主要是为了保证奴隶主贵族的需求,不是为了发展和扩大商业贸易,所以“工商食官”制的存在,实际上阻碍了当时商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
春秋时代虽然是以“官商”为主,但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度的逐渐量变,列国中也出现了有钱有势的大商人。例如:《国语·晋语八》云:“夫绛之富商,韦藩木楗,以过于朝,唯其功庸少也;而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能行诸侯之贿,而无寻尺之禄”。这些富商大贾,显然已非“官商”,当是“无寻尺之禄”的“私商”。这些富商由于积累了大量财富,常常经营高利贷,所以《晋语八》中,也就有了栾桓子“假贷”的记录。所以发展到今天我们把这些商人,冠名为老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