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记

1.什么是包装标记[1]

包装标记是指根据物资本身的特征用文字和阿拉伯数字等在包装上标明规定的记号。

2.包装标记的种类[2]

(1)一般描述性标记。

一般描述性标记也称包装基本标记,它是用来说明商品实体基本情况的,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重量(毛重净重皮重)、尺寸、出厂日期、地址等。对于使用实效性较强的商品,还要写明成分、储存期或保质期。

(2)表示商品收发货地点和单位的标记。

通常也称唛头,这是用来表明商品起运、到达地点和收发货单位等的文字记号。对于进出口商品。这种标记是政府部门统一编制的向国外订货的代号。这种标记主要有3个作用。

①加强保密性,有利于物流中商品的安全。

②减少签订合同和运输过程中的翻译工作。

③作为运输中的导向作用,可以减少错发、错运等事故。

(3)牌号标记。

它是用来专门说明商品名称的标记。一般牌号标记不提供有关商品的其他信息,只说明名称,牌号标记应写在包装的显著位置。

(4)等级标记。

它是用来说明商品质量等级的记号,常用“一等品”、“二等品”、“优质产品”、“获××奖产品”等字样。

3.包装标记和包装标志的要求[1]

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我国对物资包装标记和标志所使用的文字、符号、图形以及使用方法,都有统一的规定。

2)必须简明清晰、易于辨认

包装标记和标志要文字少,图案清楚,易于制作,一目了然,方便查对。标记和标志的文字、字母及数字号码的大小应和包装件的标记和标志的尺寸相称,笔划粗细要适当。

3)涂刷、拴挂、粘贴标记和标志的部位要适当

所有的标记和标志,都应位于搬运、装卸作业时容易看得到的地方。为防止在物流过程中某些标记和标志被抹掉或不清楚难以辨认,应尽可能在同一包装物不同部位制作两个相同的标记和标志。

4)要选用明显的颜色作标记和标志

制作标记和标志的颜料应具备耐温、耐晒、耐摩擦等性能,以至不发生褪色、脱落等现象。

5)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三种。

用于拴挂的标志为74mm×52.5mm;用于印刷和标记的标志为105mm×74mm和148mm×105mm两种。须说明特大和特小的包装不受此尺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