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农产品营销
2.农产品营销特点[1]
3.农产品营销的效用[2]
农产品营诮活功如果单从韧质数量来考察,它不能增加仔柯数量的农产品。但是,无论是执行价值增值职能的营销活动.还是执行价值实现职能的营销活动,都要投入一定量的劳动,从而增加农产品的有用性。这种因营销活动而增加的农产品有用性.称之为农产品营销效用。农产品营销效用主要有以下四类:
(1)形态效用。所谓形态效用是指主要经过加工、包装等营销活动改变了农产品形态而增加的效用。大多数农产品必须经过加工才能供人们消费。例如,农民饲养生猪,但消费者消费的是猪肉,从生猪到猪肉要经过屠宰加工过程。也有些农产品虽然可以直接供人们消费,但如果经过某些加工整理、包装等活动,便肩盼大其用途,满足更大的消费需求。
(2)地区效用。所渭地区效用是指农产品发生空间位置转移所产生的效用。许多农产品在生产上具有地区性的特。长,而消费却是全国性的。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就需要运输。通过运输,将产地无法销售或售价很低的农产品运送到其他地区。这样就扩大了销路,提高了价格,同时也满足其他地区的消费需求。
(3)时间效用。所谓时间效用是指农产品使用价值通过贮存职能在时间上延长所产生的效用。许多农产品的生产是季节性的,而消费却是常年不断的。例如,米、麦的产销即是如此。另外一些农产品还有易腐性。例如;蔬菜、水果及肉类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采取各种方法把农产品贮存起来,例如,采用仓贮,冷藏等方法,以缓和农产:品季节性供求不均衡的矛盾,使农产品的质量保持较氏时间不变。
(4)转移效用。所渭转移效用是指通过交易职能使农产品所有权转移所产生的效用。农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要经历多次买卖易手。买卖双方通过转移所有权各得所需,卖者获得其价值,买者获得其使用价值。而且只有通过这些交易活动,才能使农产品最后送达消费者之手,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实现生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