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证保险市场

1.什么是信用保证保险市场[1]

信用和保证保险市场是提供各类以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商品品种的保险市场。包括进出口信用保险、外汇风险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忠诚保证保险等。

2.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自组织分析[2]

运用自组织理论对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进行分析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作为社会经济系统的子系统,它的运行和演化具有自身的规律性,自组织就是其中规律之一。为此,笔者首先运用自组织的有关理论对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进行简要地分析。

(一)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运行和演化具有自组织过程

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产生的一种经济范畴,它是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各元素和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自发形成的一种系统。在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运行演化过程中,一个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构成要素发生变化后,其他的要素都会发生相应变化,从而形成新的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亚当斯密关于市场是“看不见的手”的论述也可说明,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各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带来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自发秩序。因而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运动及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功能的实现是一种自组织过程。

(二)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是开放、耗散、复杂的巨系统

我们知道,系统的开放性表现在系统只有不断与环境交换物质、能量、信息,才能保持平衡,因而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只有与生产消费分配等环节密切联系,才能保持正常的运行。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开放性是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能够从无序到有序的关键,同时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其复杂性不仅在于其包含大量的子系统和层次,而且还在于其子系统和要素间存在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伦理的等各种复杂的关系。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开放、耗散、复杂性使得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子系统之间能够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产生协同现象和相干效应,形成新的结构有序和功能有序。

(三)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具有自组织的能力

作为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核心的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机制,具有自动调节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各要素的配置与流动、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的功能。一方面,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是无序的,如混沌理论描述的那样,靠得非常近的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要素,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散开来,两个相距很远的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要素又可能无限地靠近,它们在混沌区中随机地运动,因此无法描述它们的“轨道”,无法预测其未来的状态。另一方面,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又具有自组织性和有序性,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作为在经济自然运行演化活动中起作用的“自然力量”,可以依据需方的选择权和供方灵活反应自行完成众多微观供需过程,实现资源的自动配置。

(四)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各要素之间具有非线性作用

对于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中各要素来说,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是非线性的。一方面,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要素之间、子系统之间存在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另一方面,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在时间发展变化过程中和空间范围内的展开都是非线性的。例如,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国内信用保险市场、保证保险市场等都是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内部要素的相互作用(如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相互作用)以及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如国内信用保险市场与保证保险市场的相互作用)都表现出非线性的特征。另外,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变量的变化也以“涨落”为常态,且系统具有良好的自动消除涨落和保持平衡的能力。

3.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自组织过程[2]

在现代完善的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条件下,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内的各元素或子系统通过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主体的交换关系建立联系,从而成为一个集合或系统,系统内各元素或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在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正常状态下,不需要外界的特定干预,通过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主体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使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处在力和流的非线性区,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要素不易受到主线性区的吸引,与其他要素间更易形成相互制衡的稳态结构,从而保持着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结构有序和功能有序。当系统内部元素和子系统发生变化时,变动信息通过价格这一控制参量横向传递,由于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主体对信息评估的差异性从而产生的分散决策及行动,不断吸收着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波动,从而在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变动的情况下保持了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稳定和有序。

由于存在着自组织的正反馈机制,随着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内部正熵的不断积累,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自我扩张、自我放大及非均衡因素不断增强,在临界点(阈值)附近,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微小涨落被正反馈机制不断放大,微涨落变为巨涨落,导致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状态发生突变(相变),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原宏观态丧失稳定,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由有序进入混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从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外部输入物质、能量或信息等负熵,抵消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内部自我扩张产生的正熵,使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总熵增量为负(即dS=deS+diS<0),才能抑制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巨涨落的自我扩张趋势,使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在新的结构下由混沌重新走向有序。

4.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同政府的关系[2]

如前所述,通过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内部各要素及子系统的相互作用,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在一段时期内能通过自组织过程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市场结构。但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内部的正熵随时间不断增大积累,最终会导致突变,使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丧失稳定。因此,只靠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不能保证市场长期的稳定有序和自组织功能的发挥,必须通过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与外界环境不断地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外界给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注入足够强的负熵流,抵消掉市场系统内部的熵增量,使市场系统的总熵减小,才能保证市场向有序的方向演化。即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形成有序结构需要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条件,其中以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内部的自组织作用为主,以政府从外部对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作用为辅。

由于政府的行为目的同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主体的行为目的不一致,因而,政府除了应承担的公共服务等社会经济职能外,在同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关系上,政府应当独立于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之外,充当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运行监控者的角色。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根据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的序参量(信用保证保险供求关系)状况,通过向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输入宏观信息、直接输入或导出物质或能量等方式影响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控制参量(价格),保持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物质、能量的平稳和信用保证保险供求关系的稳定性。当信用保证保险市场自我扩张过快时,政府就应通过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外部的紧缩政策为之减速,紧缩政策的实质是通过外部吸收系统过度的物质和能量,抵消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内部过多的正熵。对此,可采取一些必要的政策手段,例如,通过提高准入门槛以减少信用保证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速度,或通过提高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以降低信用保证保险机构的业务扩张速度等,从而实现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系统总熵增量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