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不等价交换
不等价交换,就是不等值交换,即不按照国际价值而进行的交换,在这种交换中,贸易双方用以交换和由交换所得到的利益是不相等的。
二次战前。它广泛地存在于帝国主义国家与殖民地落后国家的贸易之中;战后,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贸易中,仍然存在着不等价交换。形成不等价交换的原因既有政治方面的,也有经济方面的。在政治上,通过殖民统治、军事暴力、“军援”、“经援”强迫被占领国家和接受“援助”的国家以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以高刁:国际市场价格购买发达国家的产品。
在经济上,发达国家通过垄断进行不等价交换。发达国家通过价格垄断进行不等价交换剥削的方法主要有三个:(1)垄断不发达国家进出口贸易商品的价格,不断扩大工业品和农矿产品价格剪刀差。这些国家的垄断组织以垄断高价向不发达国家销售工业制成品,并以垄断低价购买后者的原料和食品。(2)垄断不发达国家进口物资的批零价格和出口物资的收购价格,实行中间剥削。(3)垄断经济不发达国家进口货物的运价。
2.不等价交换的内容
3.不等价交换贸易条件
由于统计资料困难,在计算不等价交换时,一般把进出口比价即净贸易条件作为计算不等价交换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条件(Condition of sales)有以下几种:
l。净贸易条件。它是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其计算方法是:
N=(Px/PM)*100
式中 N——净贸易条件
Px——出口价格指数
Pm一进口价格指数
举例说明:假定某国净贸易条件以1950年为基期是100,1980年时出口价格指数下降5%,为9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为1.10,那么这个国家1980年的净贸易条件为:
N=(95/110)X100=86.36
这表明该国从1950年到1980年间,净贸易条件从1950年的100下降到了1980年的86.36,1980年与1950年相比,贸易条件恶化了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