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因素结合说概述
2.风险因素结合说的内容[1]
风险因素结合说,这类学说不强调区分风险的客、主观性,而着眼于风险产生的原因、后果与人类行为(人为因素)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
在实践领域,不同国家和组织对风险的界定也不尽相同,但普遍强调“可能性”和“影响”两个方面。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风险管理标准认为风险是“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国际风险分析协会将风险界定为“对人类生命、健康、财产或者环境安全产生的不利后果的可能”;英国内阁办公室的报告中指出风险是“不确定性和后果的结合”;而联合国的报告中将风险定义为“由自然或人为因素相互作用而导致的有害后果的可能性或预期损失”。
因此,简单的说,“风险”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不利后果与可能性。其中,“不利后果”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即可能产生的客观损失(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影响等)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影响(人群心理影响、社会影响、政治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