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邮递物品

1.什么是进出境邮递物品[1]

进出境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物品、货物和其他应接受海关监管的物品。包括包裹、小包、印刷品、音像制品、货样和广告品等。可分为贸易性和非贸易性两大类。

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通关[1]

(一)对进出境邮袋的海关监管制度

国际邮袋进出口时,根据邮局的申报,在装卸、转运、开折和重封环节进行监管。

(二)转运和过境邮袋的通关制度

主要是凭路单核对与所运邮袋是否相符。

(三)外交邮袋的通关制度

外交邮袋只限于装载外交文件、资料或办公用品。外交邮袋享有不可侵犯权,海关不得进行任何检查。

3.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海关监管规定

1.对贸易性邮递物品的监管规定按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规定办理

按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规定办理

2.对非贸易性邮递物品的监管规定

进出境邮递物品必须在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并按规定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查验放行后邮局才可封发或投递。

进出境个人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不出售牟利为原则,海关对个人邮递物品有限值、限量和征免税的规定.

3.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和特别管制的物品由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对进出境的快递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礼品、外国驻华使领馆公用物品以及邮递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