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流量核算

1.什么是资金流量核算

资金流量核算亦称“资金流量统计”或“资金流量账户”。是指从收入分配和社会资金运动的角度描述国民经济各类交易活动的一种核算方法。

2.资金流量核算的内容

资金流量核算的内容包括:

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流量的核算
②国民收入再分配流量的核算
国民可支配收入及使用的核算
资本形成的核算
⑤金融交易核算

通常将①至④部分的核算,统称为实物交易部分的资金流量核算,将第⑤部分的核算称为金融交易部分的资金流量核算。资金流量的核算方法是复式记账法,要求用货币单位表现资金流量核算所包括的每一项经济活动,并区分来源和运用,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对应记录。资金流量的记录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对于实物交易部分的资金流量核算,坚持以市场价格计价;对于金融交易部分的资’金流量核算,坚持以发行价格计价。资金流量核算的表现形式有两种:T形账户形式和矩阵形式。

3.资金流量核算的作用 [1]

资金流量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着重描述国民经济资金运动

我国资金流量核算包括实物交易和金融交易两部分。

实物交易由统计局负责编制,金融交易由人民银行负责编制。实物交易核算以收入分配为主,核算各机构部门及经济总体的资金流向和流量,以及这些部门间资金的流入流出关系。从资金流动过程来看,资金流量表反映生产过程所创造的收入如何在参与生产过程的机构部门之间进行分配,如何在机构部门之间进行转移,以及各机构部门形成的可支配收入如何用于消费和储蓄,各机构部门的非金融投资的资金余缺及融资情况。

4.中国的资金流量核算

中国的资金流量核算,是在借鉴国际标准、立足中国实际的基础上,于1992年按国务院《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开始在国家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始实施编制的。中国的资金流量核算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分工负责,并且按年度进行编制。经过近几年的试编和实践,目前中国资金流量表已日趋成熟,现行设计和编制的资金流量表为 5(机构部门)×31(交易项目)的资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