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周转金

1.什么是财政周转金

财政周转金是指财政部门设置的以信用方式有偿使用的资金.它是财政资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财政支出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

2.财政周转金的特点[1]

财政周转金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性资金,与一般财政资金相比,其特殊性体现在:

它是一般有偿使用的资金,在性质上与银行的信贷资金相同,不同的只是这种资金的使用方向、数量规模和管理方式。

(1)在资金使用上,必须与一般的财政资金相同,主要用于非盈利性的事业;

(2)在数量上,国家对这项资金进行限制,主要目的是保证金融市场的秩序井然;

(3)在管理方式上,国家采取一般列严格的方式加强管理与监督。

3.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原则[1]

在管理上,对财政周转金采取十六字管理原则,即控制规模、限制投向、统一管理、加强监督。

4.财政周转金的内容[2]

财政周转金包括“财政周转金放款”、“借出财政周转金”、“待处理财政周转金”。

(1)财政周转金放款是直接贷付给用款单位的财政有偿资金。科目“财政周转金放款”。

将财政周转金贷给用款单位时:

借:财政周转金放款

贷:其他财政存款

收回时,反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财政有偿资金放款数。

(2)借出财政周转金是指上级财政借给下级财政部门有偿使用的资金。科目“借出财政周转金”。

上级财政借给下级财政部门周转金时:

借:借出财政周转金

贷:其他财政存款

归还时,作相反分录。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借出周转金尚未收回数。

(3)待处理财政周转金是指周转金放款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经审核已成呆账,但尚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的财政周转金。

逾期未还的周转金经批准转入时:

借:待处理财政周转金

贷:财政周转金放款

按规定程序报经核销时,

借:财政周转基金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