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资本制

1.什么是许可资本制

许可资本制也称认许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同时,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在授权的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范围内,发行新股,增加资本,而无须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2.许可资本制的内容[1]

许可资本制是在法定资本制基础上,授予董事会一定数额股份的发行权、简化公司增资程序。公司设立阶段的资本发行适用法定资本制公司成立后的增资行为适用授权资本制,将两种制度相结合。但是,总体上说,许可资本制的核心仍是法定资本制。

原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大陆法国家,包括德国、法国、丹麦、奥地利等国都实行了许可资本制。如德国股份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所有的股份资本必须得到发行和认购”,但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在授权时公司资本的半数范围内,经监事会同意而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此外,也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由章程授权董事会在五年时间内,在授权时公司资本的半数范围内,经监事会同意而发行新股,增加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