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收据

1.什么是船长收据[1]

船长收据是指船长出具的用以说明收到托运人委托随船货物转交单据的凭证。进口商为防止单据迟于货物到达或其他原因,常要求出口商将某些单据或一套副本或正本单据在装船时交给载货船舶的船长,随船带交给收货人。船长收据即出口商将单据交给船长后,由船长签发的收单证明文件。

船长收据一般注明收到单据的种类、份数,并声明将于船舶到达目的地后交给指定人。

2.船长收据的内容[2]

船长收据的内容一般包括收据名称、签发日期和地点、事由、声明文句、签章等。签发日期应等于或晚于提单日期;事由一项则填写相关的发票号、提单号、起止港、船名等,并必须与提单一致;声明文件应与信用证要求相符,一般包括收到的提单种类、份数,并声明单据将于目的港交指定人等。船长收据必须由船长签章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