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籍港

1.什么是船籍港

船籍港是指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亦称船舶登记港。船籍港的名称应在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内载明,并在船尾明显标出。

2.船籍港认定[1]

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船籍港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依居住地或经营地就近选择。江苏省远洋渔业船舶的船籍港为“南通港”;国内海洋渔业船舶的船籍港以该船所在市、县(市)的一个主要渔港命名,内陆渔业船舶的船籍港以该船所在县(市)名确定,市直辖区的船舶以市名确定。

3.船籍港及船名的标写[1]

渔业船舶取得船名后,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部标写船名和船籍港名称。船首两侧的船名从左至右横向标写;船籍港名称应在船尾部中央从左至右水平标写。标写字型:渔政船为宋体,其他船舶均为仿宋体,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字体标写颜色:钢质船直接在船体上用白色油漆标写,木质船采用白底红字,渔政船直接在船体上用黑色油漆标写。字间距离:船长20m以上的为l00mm,船长l0m以上的为50mm。字体规格:船长15m以上的,汉字长350mm、宽300mm,数字长320mm、宽180ram;船长l0m以上的,汉字长300mm、宽240mm,数字长280mm、宽140mm;船长l0m以下的,可用船名牌取代船首两侧的船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