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采购的概述
2.联合采购主体确定
该主体重点负责组织各个政府采购部门开展诸如汇总采购品目和数量、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联合集中采购的各项前后期工作。若是纵向联合采购,地(市)级政府采购部门理应是联合采购主体;若是横向联合采购,同级的各县(市)应轮流作为区域联合采购主体,依次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3.确定联合采购时间
合理安排招标采购时间,对于兼顾各县市政府采购部门、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供应商的利益,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安排,保证采购单位正常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域联合集中招标采购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对于日常消耗性货物的采购,可采取某一时间跨度如半年或一年为联合采购时间;对于任务性采购,一般选在任务开始之前进行联合采购。
4.确定联合采购地点
招投标地点的确定同样是联合采购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达到锻炼县级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大规模集中招标采购的能力,如果是纵向联合采购,应在地(市)政府采购部门所在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如果是横向联合采购,就应轮流在各县(市)召开招投标会议。
5.确定合理的资金支付方式
在政府采购中,资金支付一直是供应商最关心的问题,联合采购也毫不例外。由于联合采购的特殊性,它的资金支付方式是采用集中支付还是分散支付也应该视情况而定。若是纵向采购,各县(市)则应将采购资金集中到地级政府采购部门,再统一支付给采购供应商;若是横向采购,则应分散支付,由各县(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各自将款项直接支付给采购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