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风险

1.特别风险的含义[1]

特别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运用职业判断,识别的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以下简称特别风险)。可根据风险的性质、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来判断特别风险。

2.特别风险的特征[1]

(1)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

(2)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关;

(3)交易的复杂程度;

(4)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对不确定事项的计量存在较大区间;

(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3.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导致的特别风险

非常规交易:指金额或性质异常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

判断事项:指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事项。

重大非常规交易的特征:

(1)管理层更多地介入会计处理;

(2)数据收集和处理涉及更多的人工成分;

(3)复杂的计算或会计处理方法;

(4)非常规交易的性质可能使被审计单位难以对由此产生的特别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这些特征可能导致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判断事项会存在:

(1)对涉及会计估计、收入确认等方面的会计原则存在不同的理解;

(2)所要求的判断可能是主观和复杂的,或需要对未来事项做出假设。

这些原因可能导致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4.针对特别风险实施的实质性程序

1.如果针对特别风险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使用细节测试,或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果已识别出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为将期中得出的结论延伸至期末而实施的审计程序通常是无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期末或者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