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

1.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附加税简称燃油税,又称燃料税,即将现今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成燃油税,通过法律约定整合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目前,机动车每年要交养路费,一年没开几次也要按标准交养路费。而燃油税是跑的路程越远,交的税越多;如果不跑,就不交。

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但有关燃油税的时间表,一直是“只闻雷声响,不见雨点滴”。 在中国,以税代费的燃油税提出多年,却迟迟不见出台,原因是多方面的:

  • 油价过高,个人难以承受
  • 公交、铁路、航空、农业等负担太大
  • 公路收费的调整、协调
  • 数十万的公路收费员安置问题

2008年11月19日,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相关部委在开征燃油税的内部讨论中,给出了一个非常紧迫的时间点——12月1日正式开征的可能性比较大。[1]

2008年12月06日,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发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昨晚终于揭开谜底。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初定,2009年1月1日执行。[2]

2.燃油税实施历程[3]

  • 1994年:动议开征燃油税。
  • 1997年:人大通过《公路法》,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
  • 1998年10月: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 2001年1月:前任税务总局局长表示燃油税将在适当时机开征。
  • 2002年初:前任税务总局局长又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 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透露燃油税还需选择时机。
  • 2006年7月:发改委提出要密切跟踪国际油价,推进燃油税。
  • 2007年1月:国税总局将完善燃油税改革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
  • 2008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透露,择机尽快征收燃油税的具体方案早已上报。

3.出台燃油税的目的[3]

一、通过费改税来简化手续,节省费用,同时达到用油者交税、用油越多者交税越多的目的;

二、表达能源资源的稀缺性,理顺汽、柴价格关系;

三、利用税收杠杆引导燃油消费者节能减排,促使人们提高节约意识,提升能源的使用效率,从而保护环境;

四、能拉动内需又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4.征收燃油税后用车费用变化[3]

以私家车主为例,驾驶一辆排量为1.6升的5座轿车,每天行驶里程在40公里左右,一年下来就是14400公里,现在普通轿车在城市路况下百公里油耗为 10升左右,一年耗油1440升,按北京11月93号汽油平均零售价每升6.37元计算,约花费9172.8元,全年上缴养路费1320元,如此该车在征收燃油税前每年的支出是10492.8元,但征收燃油税后,税率只要超过或等于20%,用车费用都将增加。

征收燃油税前全年支出 征收燃油税后全年支出 前后对比
10492.8元 10112.08元(按10%燃油税率) 可省380.72元
10492.8元 11031.36元(按20%燃油税率) 多出538.56元
10492.8元 11924.64元(按30%燃油税率) 多出1431.84元
10492.8元 12869.92元(按40%燃油税率) 多出2377.12元
10492.8元 13789.2元(按50%燃油税率) 多出329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