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消极地役权[1]
2.消极地役权的类型[2]
消极地役权一种限制在供役地上作为的权利,它仅包括:
1.采光权,即射向窗户的光线不应被不合理地挡住;
2.相应的通风权,即空气通过一个特定的孔道诸如通风装置管道自由流通;
3.支撑建筑物的权利,即限制利用供役地或供役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因为这种利用可能会妨碍由其支撑的毗邻的需役地上的建筑物;
4.水流权,即不得妨碍水源经人工河渠继续流动的权利,即禁止截流的权利。
土地用益权,简洁地称之为用益权,是占有部分供役地或从供役地上获取部分产品的权利。例如,狩猎和捕鱼、放牧或割草。
3.区分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的法律意义[3]
区分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的法律意义在于,显现地役权内容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调整的方式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