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付款

1.什么是暂付款

暂付款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应收或暂付的待结算款项。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帐。

暂付款的发生和清理,按实际发生数及时入帐。

2.暂付款的账务处理

1.本科目核算暂付待结算及其他应收款项。

2.本科目借方,记暂付或应收发生数;贷方,记结算报销或收回数。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数。

3.本科目应按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暂付款明细帐”。

3.暂付款核算的举例

“暂付款”科目核算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制以及委托用人单位管理部分医疗保险费办法的,对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用人单位的预付款。科目借方登记款项拨出数,贷方登记报销支出数,借方余额表示尚未结算收回的暂付款。医疗保险机构将款项拨至医疗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根据医疗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支出数,借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为了详细核算暂付款的发生和结算情况,要按定点医疗机构和用人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例1:春江市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院实行预付制。按照某定点医院的申请,1995年5月3日预付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基金100万元,款项已付出。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暂付款——×定点医院 1000000

 贷:银行存款——支出户 1000000

例2:1995年7月8日,经审核,同意某定点医院对享受医疗保险人员医疗费支出50万元。其中,个人帐户支付20万元,社会统筹支付30万元。依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 300000

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 200000

 贷:暂付款——×定点医院 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