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期间

1.什么是折旧期间

折旧期间指的是开始计提折旧时依次顺延的年限。

2.折旧期间的确定

①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②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例,融资租赁的设备以3年为折旧年限,但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故折旧期从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共35个月。

3.折旧期间与会计期间的区别

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折旧期间指的是开始计提折旧时依次顺延的年限,比方说从2000年3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折旧而言的第一年是2000年3月到2001年3月。

会计期间是一个会计个体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其经济活动是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

为了及时提供决策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在会计工作中,人为地在时间上把连续不断的企业经营活动及其结果用起止日期加以划分,形成会计期间,这就是会计分期的假设。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期间一般应从公历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又称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