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拉斯定义
2.托拉斯的垄断组织形式
3.托拉斯的表现形式
4.托拉斯的影响
现在各大发达国家都先后出台了反垄断法,并且在各国该法案中对这一垄断形式进行了限制,禁止了过于庞大的托拉斯垄断。作为经济行为的托拉斯目前并未完全禁止,一些被认定为并未过度庞大的托拉斯的存在还属于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关于判断其是否过度庞大,各国各个时期的判别标准也不尽相同。
由于一些托拉斯形态在已开发国家目前已被宣布为违法,因此一般上对于托拉斯的介绍,基本上都使用了企业垄断市场的形态之一的说法。另外,由于已开发国家在法规上对于各种托拉斯都进行了各种各样的限制,对于一些以成立托拉斯为目的的企业合并行为,在成立时并不会公开发表其成立托拉斯的目的。目前对于一些同行业企业合并,以及同行业企业收购等行为,很多国家也在探讨其是否属于变相的托拉斯而触犯反垄断法。
然而,与代表公众利益的反垄断法相反,现代的企业由于受到19世纪末以及20世纪初美国托拉斯企业繁荣的影响,目前把托拉斯化作为企业经营方向的企业也并不在少数。
与托拉斯相对,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市场间的企业合并,由于基本上不会造成市场垄断,因此并未被反垄断法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