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微观会计(Micro-accounting) “宏观会计”的对称。以企业、机关、事业等单位为主体,并以其经济活动为对象的会计。运用于特定单位的微观会计是该单位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要手段,以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按照会计主体的目标不同,微观会计可分为企业会计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前者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机关、事业等单位为主体的会计。但是,也有人认为,根本 不存在以整个国家或国民经济的主体的所谓宏观会计或社会会计;会计只涉及微观领域,因而也无所谓微观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