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技术决定论概述
技术决定论是20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关于技术发展的理论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流派,它建立在这样两个原则基础上:技术是自主的,技术变迁导致社会变迁,其理论可分为两大类:强技术决定论和弱技术决定论。
强技术决定论又称硬技术决定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技术的进步将使人类社会不可避免地趋向一个特定的结果,是决定社会发展的惟一的、最重要的因素,否认或低估社会对技术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强技术央定论又被称为极端的技术决定论[1]。
2.强技术决定论的代表人物[1]
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是活动于19世纪二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末的奥格本学派。奥格本(Willian F·Ogbum)及其弟子主导了当时的技术社会学研究。奥格本在其《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一书中,对多重发现和发明进行了详尽的研究,认为技术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发明就是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事情。而技术的变迁必导致社会的变迁。
吉尔菲兰和奥格本一样,认为发明是技术积累的产物,与个人无关。他的两部著作(发明社会学)和(船的发明)被认为是技术社会学的奠基之作。
奥格本学派主要是针对技术的社会后果方面展开研究,较少考虑技术本身实际上就是社会产物,而纯粹地把技术当作一种处于社会之外的不受约束的独立力量,而社会不得不适应技术的需要。
除此之外,怀特、罗斯托等人也都被认为是强技术决定论的重要代表。怀特更是明确认为社会变迁的终极因素是技术而非经济。贝尔以其(后工业社会的来临)、托夫勒以其(第三次浪潮)被认为是极端技术决定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