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延期付款
延期付款是指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摊付。具体做法是:合同签定后,买方预付的一小部分货款做定金,也有合同规定按工程进度或交货进度支付一部分货款,其余大部分货款凭远期信用证支付,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转移。
2.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的区别
采用分期付款,其货款是在交货时付清或基本付清;而采用延期付款时,大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
采用分期付款时,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货物所有权即行转移;而采用延期付款时,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
采用分期付款,买方没有利用卖方的资金,因而不存在利息问题;而采用延期付款时,由于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支付利息的问题,延期付款是买方利用外资的一种形式,一般货价较高。
在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时往往将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付款三者结合使用,即主要货款采取信用证付款方式,少量货款或货款尾数则采用汇付或托收方式。
3.延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etter of Credit)是远期信用证的一种,亦称无汇票远期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功能与远期信用证的功能相同,只是在期限上不同而已。
有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票据法规定,凡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或超过一年以上的远期汇票,不得在市场上贴现。同时对远期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决远期至一年以上或数年时间后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延期付款信用证就应远而生,而且被广泛予以运用。
延期付款信用证适用于进出口大型机电成套设备,为了加强竞争条件可采用延期付款、卖方中长期贷款或赊欠出口等措施。但期限较长,出口商不必提示汇票,开证银行也不承兑汇票,只是于到期日由银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