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广告信息决策
2.广告信息的制定标准
有效的广告信息诉求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期望性:必须表达一些人们所期待的或令人感兴趣的信息。
独特性:必须说明有别于同类产品中其他品牌的特色,或独特之处。
可信性:必须是可信的或有能力加以证实的。强词夺理或牵强附会,会大大降低商品的可信性及顾客心理上的接受度。
除了上述三大因素以外,我们在制定广告信息的时候还应该注意①在产品差异性间作出决策,即在产品类别销售和品牌销售中做一抉择;②应考虑广告信息内容上避免自相矛盾,另外还要在表达的形式、语调、用辞和版式等方面做出抉择。
3.广告信息决策的内容
1、广告信息的产生。
广告创意人员可以利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构思广告信息。可以从消费者、经销商、专家及竞争者的谈话中收集灵感,也可以试着想象消费者使用此产品,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及使用产品时所寻求的利益。
2、广告信息评估与选择。
广告信息有吸引力应有下列三种特色:
(1) 趣味性--指出能使消费者渴望或感兴趣的产品特点。
(2) 独特性--提及此产品如何优于竞争品牌产品。
(3) 可信性--消费者对广告的真实性是否怀疑。
广告商应对广告的趣味性、独特性和可信性进行评估。
3、广告信息表达。
广告商推出的信息必须设法争取目标受众的注意与兴趣。广告需要醒目、易记的用语,选择一种有效的广告格调,此外还要注意广告的格式。
(1)插图,插图必须足以吸引读者的注意;
(2)标题,标题须能有效地吸引足够的人数阅读内容;
(3)内容,为广告的主要部分,它必须简洁且具有说服力。
最重要的则是把这三个要素有效地密切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