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报告所反映内容及相关情况的专门文书。
2.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
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应保证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审计结果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五项:
(1)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3)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4)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其他认为需要公告的内容。
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3.审计结果公告的基本原则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就是要求公告的审计结果要客观、真实。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公正无私,既要敢于审计,又要善于审计,要把问题查得水落石出。同时,已经查清的事实在法律范围内或在能够公布的情况下,应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不能人为隐瞒。只有这样,公告的审计结果才能避免审计风险,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发挥审计结果公告的积极作用。
重要原则。重要原则是指审计结果是否公告要依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来确定。重要性一般应把握两个条件,一是审计事项与公众的关联程度,二是审计结果公告以后的预期社会效果。与公众关联程度高且预期社会效果较好的则属重要审计事项,可进行审计公告。反之,则可不予审计公告。
谨慎原则。谨慎原则就是要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风险和社会风险进行合理预测,以判断审计结果公告可能产生的正负面效应,从而决定审计结果是否公告。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风险主要是因审计业务存在问题而造成的风险,如审计情况不真实,定性不准确,评价不客观和报告用语不妥当等引起的风险。审计机关应力求规避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风险。审计结果公告的社会风险是指审计结果公告后因社会原因产生的风险,如引起社会稳定问题等。审计结果公告前要充分论证分析公告后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如果预期社会风险较大,则可考虑暂缓公告或不公告。
便民原则。便民原则就是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让公众看得见、愿意看、看得懂。看得见就是要求在社会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或在电视上公告审计结果。愿意看就是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言简意明,切忌长篇大论。看得懂就是审计结果公告要少用专业术语,要让公众看得懂审计公告。
保密原则。保密原则是审计法对审计工作的规范要求。因此,要加强审计人员保密知识的学习培训,公告前要对被公告事项的秘密性严格把关。
4.审计结果公告的基本程序
审计结果公告一般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三个程序。
(一)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两项工作:
1.审定公告。审计结果公告一般是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遵循审计结果公告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审计结果公告的结构和内容也可根据公告需要作适当调整。审计结果公告的审定工作一般先由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公告的原则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拿出审计结果公告清样,再由审计机关复核机构进行复核,最后提交业务会议进行审定。
2.审核批准。业务会议审定以后,由审计组根据审定意见,修正审计结果公告,报审计局局长审查并签批,再报请政府领导批示。审计机关根据政府领导批示的意见对审计结果公告进行完善以后,方可进行公告。
(二)实施阶段。审计机关对审核批准的审计结果公告正式文书,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告,一般应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形式进行公告,这样有利于大多数公众了解审计情况,提升审计公告的效果。
(三)终结阶段。主要有以下三项工作:
1.办理来信来访。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计结果,可能会引起广泛关注,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形式向审计机关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是不可避免的,审计机关应有专门的人员,按来信来访的要求办理来信来访工作。
2.搞好跟踪审计。对审计结果公告的问题尚未整改纠正的要进行跟踪审计,督促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且整改困难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公告档案。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档案,对审计公告各个程序的文件、资料以及公告后所产生的社会效果等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一个公告一个档案。
5.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1]
1.将审计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公布审计结果是国家施政行为的范畴,只能在严肃的各级党报、电台、电视台以及专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这些媒体应该是审计公告的主流媒体。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必须是重要的审计事项,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应该在主流媒体上公告的审计结果。
2.将审计结果发审计通报。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审计事项或不必、不宜在媒体上公布的审计事项可以采取发审计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告。具体的划分标准,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3.将审计结果在重要会议上通报。所谓重要会议是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组织召开的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总结报告工作、规划未来发展、做出有关决策的重要会议。对有些可能增加社会负面影响,丝毫无助于问题解决的“审计结果”不宜在新闻媒体和《审计结果通报》上公布,但可以在一些会议上通报情况,以引起与会者的高度重视,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4.将审计结果在固定栏目公布。这种形式比其他形式在效果上可能要差一些(公开度较低),但其优点是公告成本较低,方便市民了解审计信息,可以作为其他公告形式的补充。
5.将审计结果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这种形式一般只适合于高级审计机关必须及时通报重要审计结果时采用,不具有普遍适用性,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6.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公告。这种形式是最低层次的审计公告,主要适用于一般审计项目。在县级基层审计机关,这种公告形式可能要大量采用。
7.在政府及相关单位的互联网站以及内部局域网上登载,网页刊登的位置应当固定,公告的时间适当。
6.审计结果公告应注意的问题[1]
(一)审计结果公告人必须是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内部机构、审计组都不能发布审计结果公告,也就是说审计结果公告的主体必须合法。
(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审计文件承载的内容,亦即审计(调查)结果。任何审计过程中的数据和还没有定论的审计结果,都不能对外公布。公告人要确保对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负责,并承担审计结果公告风险。
(三)审计结果公告要按审计管辖权进行。谁审计谁公告,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联合审计的项目,由上级审计机关公告;如果该下级审计机关需要公告联合审计项目的结果时,要征得上级审计机关同意后方能进行公告。
(四)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可以由单个审计项目或多个审计项目组成,由多个审计项目组成时,要注意表述的层次性和逻辑性,以免产生歧义。
(五)审计结果公告要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进行,并按审批要求进行公告。
(六)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结果公告时,应当进行公告风险评估,合理规避审计结果公告风险。
7.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防范[2]
一 正视审计结果公告给审计机关带来的风险
从目前已实施审计结果公告的实践看.审计公告是把“双刃剑”。因为既将被审计对象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公布于社会,同时也将审计机关自身工作的好坏公布于社会.其审计风险势必骤然增加。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而现有的法律法规难于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经济情况,其审计结论势必然存在一定风险:二是一些审计人员目前主要是运用抽样审计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物、往来款项等进行审计.而审计风险控制因素考虑较少.审计风险较高 即使采用现代审计的抽样技术也会因样本不够大而存在一定的误差 三是在实践工作中 许多审计机关为降低成本.随意放弃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选用不科学,工作无序,也会产生审计风险:四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而审计人员又不能有所察觉或可能作出的错误判断所带来的审计风险,等等。据此,我们各级审计机关应正视上述审计风险。并把规避其审计风险的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切实抓出成效。同时要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特别要在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只有造就一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客观公正、严以律己、甘于奉献、与时具进、开拓创新”的审计队伍.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实行审计结果公告.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项改革,同其他改革一样,不可急躁冒进、急于求成 实行审计结果公告,首先要积极争取,赢得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被审计单位的理解以及解决审计人员的畏难情绪:其次.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前。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即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发扬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的工作作风
审计结果公告属于政府信息公告的范畴 因此.审计结果公告应遵循政府信息公告的规定.做到程序要“铁”,内容要“铁”,事实要“铁”。经得起历史、社会和法律的检验,确保审计结果公告不出半点差错。同时,做到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地将经批准生效的审计结果对外公告。因此,要求审计结果公告不应掺杂主观臆断和人情味。否则,就有失公正,有失审计本色。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审计机关
除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出台具有全面约束力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外.还应研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套 因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施后,相关的舆论监督.包括各大报刊甚至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都会及时跟上.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规范版权.容易被人为炒作.并给基层政府和审计机关增加许多无形压力。同时.相关部门监督措施也应当予以跟上,譬如大人监督、干部管理部门监督等,对被公告单位存在的问题也要履行起监督责任.从而使审计结果公告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目前,审计结果公告尚处于试点阶段,还有一个逐步规范和完善的过程。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随着打造透明政府的深入,审计结果公开必将向更广的范围、更款的领域发展,直至全面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