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国库制度[1]
国库制度是指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的出纳制度。
2.国库制度的内容[1]
我国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门规定了国库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1)我国的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2)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该设立国库。
(3)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经理国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基本职责。由此可见,我国的国库制度属于委托国库制模式。
3.传统国库制度的特点和缺陷[2]
一、实行国库业务同时由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代理的办法。
二、国库资金实行"存不计息、拨不付费"的无偿运作方法,致使国库资金监管困难、库款汇划渠道不畅和延压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