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团队意识
团队意识指整体配合意识,包括团队的目标、团队的角色、团队的关系、团队的运作过程四个方面。团队是拥有不同技巧的人员的组合,他们致力于共同的目的、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共同的相互负责的处事方法,通过协作的决策,组成战术小组达到共同目的,我们每个人的相互关系,都要对他人起到重要作用。
团队意识是一种主动性的意识,将自己融入整个团体对问题进行思考,想团队之所需,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仅仅是服从命令只是被动的,消极的。前者可以促进团队的发展,而后者只是简单的拼凑。
IBM把工作团队视为“通过协作的决策,组成工作小组达到共同的商业目的。”
道格拉斯·K·史密斯(Douglas K.Smith)在《团队的智慧》(《The Wisdom of Teams》)中指出:“团队是拥有不同技巧的人员的组合,他们致力于共同的目的、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共同的相互负责的处事方法。”我们的的一员,每个人的工作都对他人起到重要作用。
2.团队意识的功能和作用
1、团队意识表现为企业这个整体的一种集体力,即1+1>2的结合力,或叫“系统效应”。
2、团队意识表现为企业全体成员的向心力、凝聚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把自己看成是企业的一部分。
3、归属感。以自己作为企业的一员而自豪,并以此为自己全部生活、价值的依托和归宿。
4、安全感。每个员工都深深体味到这个企业是我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立命安身之所时,这种团队意识便成一种安全感意识。
3.员工团队意识的培养
总经理在培养团队意识到时候,并不是说一定要事必躬亲,一个懂得工作的总经理,通常都能抓住下列几项要领,让自己的工作顺畅,井然有序,并有效地达成任务与目标
1、充分了解本身的职责与工作目标,若有任何疑问会主动,适时地与总经理沟通,以达共识。
2、知道如何区分事情的轻重缓急,以定处理的优先顺序。
3、对于每一项重要的交办事项,能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制定按部就班的工作计划,依预计时间循序进行。
4、分别列出自己工作上所谓“应为”与“不应为”的因素。
以负责销售的业务人员为例:其“应为”项包括:主动出击,以热诚服务来赢取顾客的信赖,对自己公司及产品的充分认识等。而其“不应为”因素包括:态度冷漠傲慢,以不实言词或不当手段蒙骗顾客等,弄清了这些“应为”与“不应为”的要素,就等于确立自己工作未来遵循的原则,这一点非常重要。
5、随时注意观察其他同仁表现优异的工作方法,多吸取他们的经验,引为借鉴,甚或由此而举一反三,以提高自己的工作绩效。
团队精神不是集体主义,不是泯灭个性、扼杀独立思考。一个好的团队,应该鼓励和正确引导员工个人能力的最大发挥。
团队成员个人能力的最大发挥,其实是个人英雄主义的最好体现。个人英雄主义在工作中往往表现为个性的彰显,更包含有创造性的工作,以及勇于面对压力和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团队若能给团队成员提供一个充分施展、表现自己才能的机会,那么,这将会为团队带来永不枯竭的创新能力!
诚然,团队精神的核心在于协同合作,强调团队合力,注重整体优势,远离个人英雄主义,但追求趋同的结果必然导致团队成员的个性创造和个性发挥被扭曲和湮没,而没有个性,就意味着没有创造,这样的团队只有简单复制功能,而不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团队不仅仅是人的集合,更是能量的结合与爆发。
作为团队成员,不要因为身处团队之中就抹杀了自己的个性特质。记住,团队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的发挥成员的才能,只要你不逾矩,那你就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开展你的工作。
强调团队合作,并不意味着否认个人智慧、个人价值,个人的聪明才智只有与团队的共同目标一致时,其价值才能得到最大化的体现。
成功的团队提供给我们的是尝试积极开展合作的机会,而我们所要做的是,在其中寻找到我们生活中真正重要的东西——乐趣——工作的乐趣,合作的乐趣。
一个企业就象一部机器,机器的正常运转需要每个部件的相互配合,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效率,使整个团队处于瘫痪状态。
团队成员只有对团队拥有强烈的归属感,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是团队的一员,才会真正快乐地投身于团队的工作之中,体会到工作对于人生价值的重要性。